5月20日,药家鑫案中受害人张妙的父亲出席二审。当日上午9时,药家鑫案二审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10年10月20日22时30分许,被告人药家鑫驾驶陕A419N0号红色雪弗兰小轿车从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返回市区途中,将前方在非机动车道上骑电动车同方向行驶的被害人张妙撞倒。药家鑫恐张妙记住车牌号找其麻烦,即持尖刀在张妙胸、腹、背等处捅刺数刀,将张妙杀死。逃跑途中又撞伤二人。2011年4月22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药家鑫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新华社记者 李一博 摄
新华网西安5月20日电(记者 梁娟)20日9时,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被告药家鑫故意杀人案。法庭在经过调查、辩论等程序后,于10时35分宣布休庭,等待公开宣判。富阳律师|杭州刑事律师|富阳律师事务所|杭州刑事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