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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资讯

替“情人”揍“仇人”出气 男子被判寻衅滋事罪获刑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2011-5-21 21:5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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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铜山一男子听说自己的心上人有个仇人,萌生“教训”该“仇人”的念头,心上人澄清是个误会,该男子却仍执意纠集他人殴打“仇人”。517日,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兰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兰某今年24岁,一直喜欢并追求女孩李某,对其百依百顺、百般讨好。某日,兰某听说李某有个仇人马某,不禁大怒,后李某澄清与其并没有矛盾,兰某仍心存不爽,意欲殴打马某出气。20101119日,兰某纠集多人来到中国矿业大学南湖校区小南门处,用携带的铁棍、钢管等工具殴打马某,并将上前制止的马某某一并殴打。

 

徐州铜山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兰某与他人结伙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其当庭自愿认罪,且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可宣告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富阳律师|富阳律师事务所|杭州刑事辩护律师|杭州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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